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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江旅行社组织大型,特殊团队游九江有奖

发布日期:2011-04-14

九江旅游局:为加大旅游客源市场开拓力度,鼓励、支持旅行社吸引过夜游客,延长旅游产业链条,大力招徕接待海内外游客来我市旅游,根据有关政策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,我市将对2011年度旅行社促销招徕活动给予相应奖励。

  对组织国内旅游专列、包船、包机(含切机位)、自驾游等大型旅游团队来我市旅游的旅行社,按标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~8000元;对组织境外旅游团队来我市旅游的旅行社,按标准实行年度奖励,奖励人民币5000~20000元。

  受奖励的国内旅游专列、包船、包机(含切机位)、自驾游等大型旅游团队必须同时具备:游客必须游览九江有门票收入的3个以上景区景点,及免费开放的九江’98抗洪纪念馆,所载的旅游团队(旅游包船除外)在我市境内宾馆驻留一个夜晚以上等两个条件。

  组织境外旅游团队受奖励的旅行社必须同时具备:接待的游客必须是境外游客(含港澳台),游客必须游览九江有门票收入的3个以上景区景点,以及游客必须在我市境内驻留一个夜晚以上等三个条件。

  据了解,奖励资金兑现由旅行社提出申请,经确认后,由市旅游局负责发放。该奖励制度从4月6日起试行一年,到期另行修订。

九江旅行社 http://www.ailushan.com